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中西结合 > 正文

青海省举办《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宣贯暨行政执法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4-04-29 来源: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为深入贯彻落实《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推进青海省药品经营质量规范化管理,严防严控药品经营质量安全风险,提升全省药品监管人员现场检查能力和水平,按照国家药监局援助青海药品监管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4月22日-26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国家局高级研修学院在西宁举办《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宣贯暨行政执法培训班。

  宣贯培训会邀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研院6名特聘专家授课,围绕《办法》制定背景及主要思路、条款解读、法律责任解析、药品网络销售监管检查、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司法解释执法解读、《办法》与药品GSP条款要点衔接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结合大量工作实践和典型案例进行了讲解。授课老师深入浅出、言简意赅、内容新颖,学员认真听讲、细心记录、学来即用。大家一致认为,授课内容针对性强、专业性深、实操性好,课程安排合理,内容丰富,受益匪浅,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持续吸收消化,不断提升自己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能力。参加培训的企业人员也表示,通过培训,更深一步了解和把握了《办法》的精神和宗旨,企业将全面贯彻执行药品监管新规定,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健全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切实抓好药品经营环节风险防控。

  26日下午,学员们集体收看学习国家局组织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公告》线上宣贯会,认真学习了袁林总监对贯彻落实公告的有关要求和周乐副司长的重点解读,并对公告重点条款进行了热烈讨论,纷纷表示,一定要结合地区实际,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公告要求,全面加强药品流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培训班还邀请西宁市城中区市场监管局李雪同志结合典型案例对《青海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进行了解读和辅导,解答了各地在行刑衔接方面的工作难点和疑惑,为药品案件行刑衔接贯通、提升全省药品案件查办质量提供了理论和实践参考。

  同时,利用培训班机会,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部署的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监管、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做了动员部署,对全省的具体检查方案进行了解读,提出要求。另外,对全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再要求再推进,组织药品企业负责人收看《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警示教育专题片》。来自省内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监管人员和药品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350多人参加了培训。

  


原文链接:http://yp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YJJ?Article_ID=B3C97264-6913-4C5B-9F96-0C14C42E761F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