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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杏花岭区局开展零售药店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4-04-20 来源: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为进一步规范零售药店药械经营行为,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近日,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零售药店开展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主要查看各零售药店是否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从事经营活动,重点检查药店是否有超范围经营行为;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是否按照药械贮藏要求储存、陈列药械等。

  检查发现,部分药店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药开架销售、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未分区成列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将宣传教育与监督检查相结合,执法人员主动向药店从业人员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督促企业增强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不断规范药械经营行为,消除药械流通环节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群众使用药械安全。

  


原文链接:http://yjj.shanxi.gov.cn/xwzx/jcdt/202404/t20240418_95409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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